近日,青海省科技厅下发了《关于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参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所在地政府将给予其一定补贴和办理社会保险,人事部门负责按规定代管其人事档案。同时,参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大中专毕业生报考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将视同有基层工作经验条件,可给予优先录取。 据悉,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各级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选取,也可以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复转军人、应届大中专学生、离退休专家中选派。科技特派员依据用人单位的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批准后产生,服务时间为两年。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被选聘为科技特派员的,派出期间继续保留原单位编制,原职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发放。对于有下派经历者,机构改革时可优先聘(录)用;职称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干部提拔任用时,对德才兼备、确有组织和管理才能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省内实施的农业开发、扶贫、生态环保建设等工程中,可吸纳科技特派员进行承包和服务,并从工程中支付其相应的费用。省内农业开发项目、生态建设工程或政府鼓励大力推广的科技项目,需要科技承包和服务的,也可以采取科技特派员的形式进行承包和服务。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各级金融部门也将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对科技特派员领办和牵头组织实施的科技项目给予贷款。同时,允许和鼓励科技特派员进行资金、技术、管理入股,创办、领办各类经济实体、以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农村专业户、农村各类经济组织结为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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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特派员下村服务试点工作近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深入西宁市大通、湟中、湟源和海东地区4个县的科技特派员已达129名,在110多个村(点、基地)开展工作,服务的农户收入平均增幅达11.9%以上。
据介绍,自2002年9月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将西宁三县及海东4个县确定为科技服务试点后,2003年又在全省5个州、地、市的18个县(区)开展此项工作,2005年再次在西宁市城北区、城西区、城东区开始推行此项工作,近年来科技特派员积极主动设计实施了108项科技开发项目,其中涉及经济作物项目56项、养殖业项目36项,项目总投资达5718万元,实现收入1672万元;建立示范基地、示范园,推广新技术81项,引进新品种56个;累计举办种植、畜牧养殖等培训班268期(次),受训人数达4.48万人(次)。科技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为培育农村经济增长点提供了技术支持,既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也实现了科技人员与农民群众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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