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对象及条件分别是什么? 答: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具体为以下三类: (1)本市[含所辖区、县(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两年内(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 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②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2)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
②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③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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