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7.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18.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19.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20.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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