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创业可贷5万将为创业缺少资金的本省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初次给予5万元贷款,规模较大的还可适当提高;对在哈有暂住户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提供存折、债券等质押的反担保形式申请贷款,属微利项目的,给予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同时,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三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扶持。
毕业半年未就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6个月以上、有就业愿望、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凭证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参加技能培训将给予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同时,坚决取缔对高校毕业生不合理收费,严禁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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