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稳定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就业局势,常州市发布了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16项扶持政策及服务举措。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可享贷款优惠;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如果以个体户创业。
1、对当年吸纳符合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各类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银行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给予50%的贴息。
2、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3、完善就业见习制度。具有该市城镇户籍,年龄在18-25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30周岁)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职业见习。符合规定条件的见习学员可享受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见习单位实训费补贴和职业见习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
4、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分别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5、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今年418个招录职位中,高校毕业生可选择报考的职位不低于80%。教育和卫生系统公开招收工作人员800名,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其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收社会化管理职工时,招收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30%。
6、加大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力度。
7、放宽创业领域,降低准入门槛,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高新技术、软件开发、农业等产业,并严格按政策规定落实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
8、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9、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