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今天召开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表示,将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一件实事用心办好。
鼓励大学生去基层就业
长沙市今年需要就业的毕业生预计超过10万人。根据最近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要求,长沙市各级事业单位今后每年空岗的30%以上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学教师中,每年安排70%以上的名额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同时,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经费由区(县市)财政负担;对到农村村委会就业的,各区、县(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
今后全市新增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对在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并优先录用。对城市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长就业,无住房的可提供1年免费廉租房,或凭有效资料到房产部门申请租房补贴,每人每月为160元,最长为1年。
“先落户后就业”
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市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统一到市公安局办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证明以及社会养老保险查询单,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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