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免数项收费
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6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本报讯昨日,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要求各市县及高校从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等6个方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认真组织“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的实施,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对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满1年以上(含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工作所在市、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招聘)考试,其笔试综合成绩可适当加分。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鼓励企业及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占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信贷支持和50%的贷款贴息,贷款期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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