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通过《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
本地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东莞市财政按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发放就业岗位补贴,连续补贴两年,最高补贴可达1.92万元
本报讯 (记者陆勇)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尤其是在6月、7月大量毕业生刚走出校园时,东莞15786名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将面临很大的压力。记者昨日了解到,东莞通过了《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将采取包括免费参加毕业生招聘会,建立毕业生见习制度、对到企业工作的毕生生发放企业就业岗位补贴等一系列措施缓解就业难问题。
未就业毕业生可安排见习
2009年东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为15786人,比去年约增加30%,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是《意见》首先提出的措施,毕业生报到时领取人事部门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卡》(有效期一年,期满仍未就业的可续期一年)。相关负责人称,有了这个卡,未就业毕业生可以优先参加毕业生岗前培训、免费参加毕业生招聘会,享受创业优惠政策等。而持该卡的毕业生在当年10月1日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将被录入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库,接受重点帮扶。
而为了实现就业和提高毕业生工作技能,东莞将在全市确定一批有规模、有接收毕业生意向的企事业单位为见习基地。人事部门将组织毕业生参加1~3个月的见习活动。根据《意见》,见习基地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东莞财政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天35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计算。据了解,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可以参加各类公开考录、应聘工作。
为和企业需求保持一致,人事部门还将根据专业以及自愿报名等原则选拔毕业生300~500人进行定向专业技术培训。原则是“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到企业就业可享岗位津贴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加大了对毕业生的补贴和扶持,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从今年起开始发放企业就业岗位津贴。条件是在2008年以后(含2008年)毕业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东莞市财政予以补贴。按照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连续补贴两年的前提条件是能够连续工作两年,也就是说,两年最高的补贴可以达到1.92万元。
据了解,相关的措施还包括驻莞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主要面向毕业生招考,本地生源毕业生优先录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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