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保险起始日期为入学日
大学生医保的参保期为9月至年底,参保期内,无论何时参保,享受保险的起始日期都是入学日。大学生参保可按年度缴费,也可按学年缴费,具体方式由各地统筹自主确定。按年度缴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期;按学年缴费的,当年10月1日至次年10月1日为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期。此外,参保学生参保前不用体检,且没有等待期。
对于小病、慢性病和门诊大病,我省正在建立门诊医疗保险统筹,为此大学生的常见病、慢性病也将得到一定的医疗保障。
各高校组织大学生统一参保
《通知》指出各高等学校要在2009年秋季学生开学报到时,暂停组织指导学生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新的医疗保险合同。各高校(院所)应动员组织大学生统一参保登记和缴费。
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说,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惠及学生的民生工程。对于学生报到后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其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后,应予以报销,从而保证所有参保大学生切实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与高校密切配合,作好服务和衔接工作,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及时为参保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等手续。
【大学生反响】
“以后我们看病也有保障了”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我省在校大学生,都应统一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那么大学生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大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小王是今年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的新生,对于大学生参加医保这个消息,她显得很高兴。她说,自己已从网上得知了这件事,心里感到特别踏实。“没上大学以前,我入的是居民医保,以前还在想上了大学后,自己看病怎么办啊?现在好了,走进大学校园就能入医保。”除了小王这样的新生外,河北师范大学大三的学生王超对于这则利好消息也很兴奋。他说,以前自己生病了,心里总感到紧张,有时甚至产生了不敢去医院看病的想法。“主要是怕花钱,现在好了,看病也能报销了。”
其实,对此消息感到欣慰的还有学生的家长们。一位孩子在河北大学上学的家长说,她的孩子在保定已经参保了,和以前相比,她觉得孩子如今又多了一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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