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将桐庐打造成大学生创业领地。近日,《桐庐县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县财政每年将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为在桐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全面的政策、资金支持。
资助对象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
《细则》中明确指出,创业资金的资助对象是桐庐籍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后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生以本人名义在县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同时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从事生产经营项目为当年度桐庐县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发展类项目;大学生在桐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金的30%;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桐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大学生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
两种资助方式可选一种
据悉,此项创业资助包括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方式。
商业贷款贴息是指申请人毕业后五年内获得银行商业贷款,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可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项目无偿资助是指对于申请人有可行性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项目无偿资助用于经营成本、研发成本等实施创业项目的相关费用。项目无偿资助分为四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创业大学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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