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即使大学生开个小卖部,也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地税局获悉,大学生无论是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均可享受每年最高8000元的缴税限额。
据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相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相应的个人信息在证上均有体现,对未来税费减免享受一定的优惠。
西安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扩大到了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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