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新疆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了解到,石河子市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正在进行中,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贷款最高金额,已由去年的五万元提高到了十万元。
据就业科工作人员介绍,大中专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在2006年是两万元,2008年调为为五万元。这次调整是根据自治区[2010]18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对于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创业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十万元。
该《意见》还规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十万元、总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延长至三年。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对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按时足额还清贷款并带动三人以上就业的,还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扶持。二次贷款的额度、期限和贴息仍按第一次贷款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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