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
石市将继续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村官”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对报考上述项目的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石市还启动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每年在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募100名左右志愿者,安排到山区县和经济不发达县,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参照省级“三支一扶”志愿者待遇执行。同时面向择业期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适当开发社区基层管理类岗位,协议期限为2年,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为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6个月培训
今后,石市将对择业期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进行创业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对培训机构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推荐就业岗位2次,实行边培训,边推荐,边就业。石市还将强化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管理细则,严格登记条件和程序,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确保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真实性。同时由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石市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根据财政状况设立该项资金。
■四级联网畅通用人信息发布
今年石市将加快推进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市实现四级联网,畅通用人信息发布渠道。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将充分发挥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掌握、发布企业用人信息,采取大型洽谈会、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平台的作用,收集、上报辖区内用人信息,并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的基础工作。
石市将实现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率为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确保当年登记失业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据悉,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率为零的实施对象为2011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每年登记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此外,石市企业要依法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得享受上述有关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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