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充分开发利用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长春市出台了22条新举措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本(文(来(源(于(创(业(网 c%y%e.c%o%m.c%n版_权$所有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金天雷说:"长春市出台的这22条措施内容,基本覆盖了高校毕业生从就业到创业的各个环节,尤其关注未就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毕业生,为这个群体就业和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据介绍,长春市在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三级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的同时,还将积极会同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将创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创业培训紧密结合,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为大学生制定创业路线图。同时,高校毕业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长春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长春市对于那些到基层或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大学生,在待遇和"着落"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对到城乡基层就业或服务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高校毕业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校期间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财政代为偿还。
此外,长春市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将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岗位,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免费创业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到城镇创业、就业的,户籍可落实在长春市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可享受3年免费档案管理及其他人事代理服务。**********本/文/来/源/于创/业/网 c#y#e.c#o#m.c#n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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