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了《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珠海高校大学生若入驻创业基地可减免场地租金、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办法》所称创业基地位于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目的是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并带动就业。该基地计划首批吸纳1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孵化期最长为2年。《办法》规定,毕业3年内的珠海高校毕业生(含入学前具有珠海户籍的市外高校毕业生)、珠海高校专科大三、本科大四的在校大学生个人或组成的创业团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以下简称“入孵企业”)均可申请进入创业基地。
重点扶持电子商务等项目
创业基地重点扶持的大学生创业的项目有电子商务、软件外包及开发、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网络工程和系统集成、通信数码技术、文化创意产品、动漫游艺与数字媒体设计制作、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理战略设计与Cye实施、现代物流、环境保护、会展服务等范畴。“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或是对在限期内研发并注册专利,或带动就业潜力大,或上缴税收潜力大的项目,可优先入驻创业基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第一年将实行零收费服务
珠海市创业服务中心将为孵化企业提供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场地和桌、椅等基本办公设施,具备通讯、网络等基本通讯条件;在创业基地孵化期间,免除场地租赁费,第一年实行零收费服务,第二年须按协议收取水电等费用;凡符合政府促进就业创业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行政性收费减免、税收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等优惠政策待遇。
另外,将为入孵企业提供企业发展提升服务。协助提供有关产业政策、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请等政策咨询;协助申请政府扶持资金;联系有关部门给予政务、商务、会计及法律等帮助。并协助创业者引进投融资、导师指导创业服务、开展创业培训、开设相关业务讲座、为入驻对象和有创业意向的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实行创业导师指导,提供经营管理咨询,组织专家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给予跟踪服务。
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办法》规定,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实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可取消其孵化资格。市创业服务中心对入孵企业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对考核不合格的入驻对象,将终止入驻协议,让其退出创业基地。对经营活动开展少、效果不佳的企业,创业基地将提出预警,甚至收回经营场地,终止孵化计划。据易碳家杂志了解,《办法》将从10月1日起实施,计划首批吸纳10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基地孵化,申请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10月中旬,公布入孵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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