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9年及以后在双流首次创业,且创业时距其毕业时间未满5年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成功(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正常经营)的按项目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领取创业补贴需要提交《双流县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双流公众信息网可下载);《居民身份证》和《普通高校学校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为《护照》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3个月的所在地纳税证明等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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