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办法》,规定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每两年组织一次。对于获奖人员,省政府向受表彰人员颁发“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奖牌 ,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金。《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主要表彰有在国(境)外留学经历 、回国后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推荐参加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的人员一般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在国(境)外留学或进修时间1年以上(含1年),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特别优秀的也可作为推荐人选等。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表彰人员,由省政府向获奖人员颁发“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奖牌 ,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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