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程序
1.符合入驻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填写《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④已经注册企业的人员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拟安置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具体人数、岗位、薪酬等详细情况。
2.企业入驻按照初审—答辩—考察—签约入驻的流程进行。
①创业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
②通过材料初审的,参加创业中心组织的答辩评审会,答辩评审委员由从事创业扶持、管理、服务机构和企业的创业专家担任,对参加答辩的项目进行评审;
③通过答辩评审的,根据个人素质、创业项目、入驻可行性等进行考察;
④经考察合格的获准入驻创业中心,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其签订《入驻协议书》后,办理相关手续。
3.“双创人才”引进及评审程序按潍坊市有关规定执行。
海内外“双创人才”额外优惠待遇
1.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补助。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3.通过潍坊市引进的海外人才列入国家“千人计划”或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的,可直接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经审批符合山东省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省财政给予每个团队500万-800万元经费补助,1000万-3000万元蓝色经济区产业人才项目经费资助。
4.符合潍坊高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政府投融资平台扶持条件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可获贷款贴息、贷款担保、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扶持。贴息优惠不低于贷款利息总额的50%,贴息总额最高可达100万元,贴息期最长2年。股权投资比例最高可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
5.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最高可按注册资本的35%作价入股。“双创人才”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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