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将设立创业启动资金、创业贷款贴息、创业场所租金优惠等扶持政策,吸引台湾人才来平潭创业。其中,将设立创业启动专项资金,经评审认定的,给予300万元以内创业启动资金补助。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从六大方面支持台湾创业园发展,打造两岸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根据《政策》,实验区将在创业启动资金扶持方面,设立创业启动专项资金,根据准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评审认定(下同),给予300万元以内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在创业贷款贴息扶持方面,根据准入项目的投资规模,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三年以内、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在创业场所租金优惠方面,根据准入项目的经营性质和产业分类,给予不超过五年、5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免租金优惠。鼓励设立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对各类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服务机构、企业技术中心,按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等,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经授牌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同时给予不超过五年、3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免租金优惠。支持台湾地区行业公会、社会团体等服务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机构规模,给予免费使用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对推荐和组织台湾人才到创业园创业的,按实际入园项目和规模给予相应奖励。此外,入驻创业园的个人、企业、机构,符合条件的,可对应享受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实验区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同一性质优惠政策的,可择优享受。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将激励更多台湾人才来平潭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打造独具特色、充满活力的两岸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政策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届时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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