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十二五”期间,南京将共建设多少套人才房?
答:将实施人才房“195工程”,“1”是1000套专家公寓,“9”是9000套人才公寓,“5”是5000套青年公寓,大力奖励有突出贡献人才和拔尖人才过程性、长期性住房需求,全力满足领军型创业人才过程性、自主性住房需求,合理支持普通人才阶段性、周转性住房需求,形成6000套人才房的保障体系。
问:人才房建设标准是怎样的?
答:人才房以统建和配建相结合,按照成品住房标准和相关技术导则组织建设,基本满足拎包入住要求。
问:人才房如何配置?
答:1000套专家公寓和9000套人才公寓定向供应国际国内入选“321计划”人才、中央“千人千划”、省”双创人才“、科技创业创新平台引进高端人才和高端研发机构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其中“321计划”项目、中央“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等6000套,科技创业创新平台和高端研发机构等4000套。
5000套青年(创业)公寓主要定向供应省级以上开发区、科技园区、创业特区(人才特区)内注册纳税企业、科技创业创新平台和高端研发机构的青年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等,按照企业、平台、机构的人才数量、税收贡献度等相关综合因素具体确定配置的房源指标数量,列入“孵鹰”和“跃升”计划的企业优先配置。
问:人才房的租期为多长?
答:其应控制在人才的工作合同期限内,一般宜为三年。
问:租金如何确定?
答:按照保本微利原则,以不高于同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确定,由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单位提出,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后实施。列入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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