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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徐静蕾博客广告受益者?


cye.com.cn 时间:2006-3-1 11:03:57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朱波 我来说两句

谁是徐静蕾<a博客广告受益者 src="http://www.cye.com.cn/Files/20060301-xujinglei.jpg" border=0>

  徐静蕾:“博”得这辛苦,替新浪做了嫁衣,那才是冤咧!(设计台词)

  昨日央视网站披露,徐静蕾的博客在新浪网上点击率突破1000万次后,引来广告商们的投资兴趣,同时也引发了徐静蕾与新浪网之间谁该是博客广告受益者的矛盾。

  徐静蕾挂在新浪上的博客叫做“老徐”,里面记着她每天干的事儿、遇见的人和自己的心情,是徐静蕾日记的网络版。据悉,到目前为止,徐静蕾写博客112天,日平均阅读帖子的网友约为10万,各种评论日平均过千人。也就是说,徐静蕾的一篇博客写出来后,网上同时会有上千人跟她在网上交流。

  据了解,根据徐静蕾与新浪当初的口头约定,新浪为徐静蕾的博客免费提供网络服务,而徐静蕾为新浪免费提供博客文字,博客究竟属于谁,双方没有约定。起初大家相安无事,但随着广告商的加入,广告商的钱该给谁,使博客的归属问题一下变得敏感复杂起来。

  新浪创始人之一、现任新浪总编辑、博客业务总负责人陈彤的意见是:“博客上的广告应该属于网站。因为网站为了提供博客服务,付出了大量人力、财力。”陈彤坦承,名人博客只是促销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就是吸引尽可能多的网民来使用他们的产品,产生巨大的流量,借机获取附带的商业价值。新浪去年10月推出博客的测试版后,利用积累的名人资源,在一段时间里像推销保险那样去邀请众名人写博客,徐静蕾就是目标人物之一。徐静蕾愿意在新浪上写博客,也是因为她认为博客是一种比较自由的表达方式,另外她看重新浪这个影响巨大的平台。

  徐静蕾的意见则是,在她的博客上做广告,就应该和她的公司、她的经纪人洽谈。她自嘲:“名人博客让新浪以极为低廉的成本,赚来了大量的访问量和点击率,由此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其实我们经常被别人当成道具。我确实不是一个有商业头脑的人。”

  商界人士认为,博客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互动交流方式,它极大地满足了人们沟通交流的愿望和可能,这种快速发展的产业,也让人对其商业价值充满期待。广告界人士则表示,徐静蕾的博客上,适合投放数码产品、汽车、休闲食品、服装、化妆品、保健用品等产品的广告。

  【评论

  名人博客与广告

  王小峰/文

  我倒觉得,问题的关键不在那些徐静蕾的粉丝,而是新浪网。当新浪抱着网遍天下所有名人到新浪开博客的时候,他们的甜言蜜语蛊惑了上百个名人。如果我们再仔细分析那些新浪拉客的员工,他们基本上是连蒙带骗带哄把人拉过去开博客,他们从来没有说出类似“我们签订一个协议”之类的话,是友情邀请,所以,这些名人在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便欣然允诺,去开个博客。他们可能没有注意,在他们写出第一篇博客的时候,他们和新浪的契约关系就成立了。

  可能很少有人会注意到《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在注册的时候,它会提示你阅读这份协议(99%%的人都不会阅读这份协议),基本上每个网站都有类似这样的协议,不出事的时候这份协议形如一纸空文,出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个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之所以这样的协议没有引起纠纷,一方面是网民都没注意到,另一方面真的出了事,网民也无可奈何。没人会想到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其实就是一个《网络服务推卸责任使用协议》。不仅仅是新浪,全世界的网站都有这样的协议。

  那些名人在新浪开博客,实际上就等于把内容许可给了新浪,虽然新浪不是独家占有,但是他们可以随便使用,而且是免费的。这就等于,余秋雨在新浪博客上很认真地写了一篇苦旅的随笔,和一个普通网民在新浪论坛上跟了一个“顶”字没什么区别,因为都是免费的。而且新浪把这些名人的博客资源整理出书,这些名博们根本干涉不着。

  所以,新浪与博客名人之间表面上只保持在一个友情邀请的层面上,它并非契约关系,换句话说,谁对谁都没有约束力(除了宪法、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止的内容除外)。但是,当一砣广告砸过来的时候,这个平衡立刻就被打破了。

  【链接

  《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相关规定

  “对于用户通过新浪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新闻评论、个人家园)上传到新浪网站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新浪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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