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本报联合成都全搜索(www.cdqss.com)就“住改商”问题召开网上辩论会,上百网友和现场4名嘉宾一起展开激烈争论。“住改商”打搅了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吗?“住改商”需要其他业主联名同意吗?嘉宾辩论的同时,不断有网友现场发问并阐明自己的观点。今日,本报特邀嘉宾和网友将就“新房交付”的问题展开第二场网上辩论会。
碰撞1
安全隐患VS自由选择权
“不管什么样的公司进小区,对其他业主来说都是安全隐患。”名士公馆业委会主任林朝阳坚决反对“住改商”,如果住的地方变成商业区,就感觉“天天住在春熙路”,无法安居。公司开在小区,进出人员复杂,增加安全隐患,小区不好管理,还无形占用公共资源。有的公司办在小区,水电气按民用标准收取。“不管什么样的公司在小区里,都应该清理出去。”
“作为业主,我买房子却做不了主,那还有什么权利可言。”私企老板王晓华反驳林朝阳,她在小区办公好几年了,并没有业主反映公司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私营企业本来就举步维艰,如果要禁止“住改商”,恐怕很多小公司都会办不下去。“买房是自住还是开公司,都是我作为业主的自由选择权。”王晓华说,如果一律禁止“住改商”,恐怕大家创业的积极性就没了。
碰撞2
居民居住权VS增加就业机会
有网友提出,禁止“住改商”不利于拓展更多的就业岗位。南欣房产策划部主管周亚书称,一般来说,住宅改成小型的公司,每月租金大概是2500元、水电费300元、物管费200元。从节约而言,一些小型公司选择把办公地点设在小区。对创业者和求职者来说,实际上增加了就业机会。一般来说,在小区的公司大部分是一些有文化、有层次的公司,区别于餐饮和娱乐场所。
“开公司赚取利润不能以牺牲居民居住权为代价。”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登国称,居民住房和商业性用房在结构上是不同的。带有商业性质的公司驻扎在小区,会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产生影响,都可能影响广大业主的居住生活环境,只不过影响大小不同而已。前几天,他代表小区174名业主状告开发商把绿地改成洗车场,会所改成公司,业主最终赢得了官司。不应该牺牲大家的环境、健康权来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
碰撞3
全小区同意VS房产市场价格
“小区里有一些便利店,你的生活会因此很方便。”周亚书说,只要大家能够和谐沟通,“住改商”不会对其他业主产生多大影响。“住改商”要所有利害关系人同意,根本不现实。一般来说,只征求相邻的业主同意就可以了。
“‘住改商’必须整个小区的住户同意,而且必须出具大家签名的书面同意书。“肖登国争辩道,利害关系人,是指上下住户,同单元的住户,同一栋楼的住户,乃至整个小区的住户。如果有一家不同意,就不能“住改商”。住房就是生活和居住的地方,经营场所是获利、经商、办公的地方。“大家都是业主,不能为了你的利益,就损害了我的权利。”
周亚书认为,如果要求房客不得办公只能居住,可能房子几个月都租不出去。限制“住改商”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房产市场价格。
本报记者 赵倩
本报联手成都全搜索网上调查显示
过半网友呼吁取缔“住改商”
(记者赵倩)“住改商”是坚决取缔还是选择性同意;新房交付,必须游泳池、会所马上能用才能交吗?昨日,本报联同成都全搜索就《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住改商“等3大焦点问题,进行网上民意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有近百名网友投票并发表自己的观点。
在“住改商”的问题上,32名网友要求坚决取缔住改商;26名网友认为应看是什么样的公司,有的公司可选择性同意“住改商”;而3名网友认为,自己买的房子自己做主,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在新房交付问题上,两名网友认为只要主体建筑竣工即可交付新房,40名网友认为包括游泳池、会所、球场在内的配套设施必须达到立即使用标准,新房才能交付。另外,还有4名网友选择同意允许住宅项目分期建设,只要当期配套齐全新房就可交付。
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咋算呢?有两名网友选择按面积计算,小户型投票权自然小于大户型,57名网友选择不管户型大小,按套数决定投票权,一套计一票。
特别提醒
今日网上辩论“新房交付”
今日下午2时~3时,本报将再次联手成都全搜索,邀请业主、开发商代表作为嘉宾就“新房交付”问题召开网上辩论会。今天下午的这场网上辩论,本报同时征集4名市民代表参加,可以现场发问并发表观点,市民代表征集热线86613333-1今日上午10时开始。
今日,本报邀请的3位嘉宾分别是上实地产成都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晓辉、业主代表吴继承以及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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