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公司的独立董事、北京中润会计师事务所也参与了造假。
赵四章后来在供述中说,于兵让其找一个熟一点的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八九月份,张鹏云带领中润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到思麦特公司和健桥公司进行损失评估。后来,北京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给这家事务所支付了评估费,这些账单和发票也列入判决书认定的证据中。
在后来的供述中,该所合伙人邹志文说,“评估过程中有一些瑕疵,健桥公司和思麦特公司的损失鉴定价值有点高”。
然而,这起假案的关键证据链条断裂并不在此,而是被指认传播病毒的电脑后来经过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检测鉴定发现,被认定的受害人的电脑感染的四种病毒,该电脑中只发现其中三种,而且病毒从未激活过。
同时,用于上网的ADSL宽带的开通时间与病毒传播的时间也前后矛盾,在被指控的传播病毒时间,该电话机的ADSL宽带业务尚未开通。假案有诸多环节可以被败露,但最终还是顺风顺水地走完了全程。
假案披露后,背后的利益链条得以浮上水面。
于兵在一审宣判中被认定收受瑞星公司贿赂420万元。齐坤则在办案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瑞星公司副总赵四章给予的人民币5万元。至此,于兵等人一手制造的假案,后被北京市纪委定性为“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的“三假”案件。
在于兵出逃前的几个月,东方微点公司的主动防御反病毒软件通过了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的检验,并取得了销售许可证。
此前,网监处曾给该检测中心发函,因为东方微点公司涉嫌刑事案件,产品推后检验。这一拖就是3年。
2008年北京奥运会,这一产品被用于开闭幕式电脑系统的病毒防御。然而,反病毒软件的最佳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东方微点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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