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何在?
反垄断法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晓晔认为,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新企业占市场支配地位的时间比较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比较多,对垄断的认定有很多技术难题。
在研讨会上,一些专家指出,互联网区别于传统制造业,其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能只考虑市场份额,而应综合考虑市场门槛、技术标准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先林教授看来,互联网产业本身就带有技术变化迅速且进入门槛较低等特点,这些都可能成为互联网公司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吴韬表示,互联网及高新技术领域是通过新技术对旧技术颠覆而实现革新的,企业的市场份额是可以通过市场的自我发展打破和调节的。
互联网反垄断,时代新课题
虽尚无定论,相关举措已开始推出。
今年初,工信部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实施不兼容”等。
中国互联网协会也于日前公示了《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以期监督终端软件厂商竞争自律。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中国互联网业离世界水平仍有相当差距,要促进其创新之路畅通,还需要各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开放、平等、文明的互联网生态环境。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东看来,这首先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设计出一套符合互联网行业背景的、考虑技术等因素的、公正公平的反垄断体系;还要规范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秩序并设计出一套公正的经济纠纷调解体系,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等。”
此外,还需要强化行政规范管理。“政府要及时出手当好裁判,建立公信技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调整管理方式,制定相应的互联网服务规范和业务的互联互通标准,确保不同经营者的同类产品和服务能够实现互通和相互可操作,防止处于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技术壁垒和用户规模形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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