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市场主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推动全民创业意义深远,与我市经济的长远发展休戚相关。但与之极不相称的是,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由于创业环境不够活跃、不够宽松,我市曾面临“鱼”少“水”浅的困境,导致企业数量少、寿命短。
“我有手艺,想创业,可始终感觉自己就像趴在玻璃上的苍蝇,眼看着前途一片光明,却因为创业环境并不宽松,始终找不到出路。”谈起中小企业创业难,准备自己开家美发店的大专生刘春深有感触。在我市,一些想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老弱病残人员,他们也和刘春一样,有着同样的感触。
为帮中小企业建立创业的信心,更多地激活市场主体,我市通过出台《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培育成长工程的若干意见》,让中小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即坚持“放水养鱼”,先予后取,花上几年工夫打基础,改善投资与发展环境,形成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使民营经济的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放水养鱼”,关键是政府要做好“水”的文章。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放宽对非公有资本的市场准入,先让其自由地“游动”起来。为中小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创造条件。在创业支持上,降低中小企业创业门槛,对初创中小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试生产、试营业优惠。真正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自立自强、勇闯市场、自主创业”成为鹤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好“鱼”的一个关键所在,是要有好“水质”。在《意见》中,市委、市政府引导工商等职能部门拓展服务内容,强化服务标准。在营造宽松活跃的创业环境方面,主要对新创办的个体工商业户和企业给予试营业、试生产优惠。如对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老弱病残人员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再如,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协作配套型、农产品加工型和服务型等新办企业,允许试生产一年。试生产期内,除按规定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其余按小规模纳税人依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同时,针对中小企业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提出建立人才培训制度,编制5年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免费进行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市场营销、行业政策、贷款金融等知识培训,提高中小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创新发展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加入“中国企业管理能力建设工程暨企建远程公益性培训”项目,接受高品质的管理系列课程培训,提高企业决策层的管理能力。
“水”深则鱼“活”。当听说市委、市政府把创业难问题考虑得这么全面,刘春脸上充满感激之情。“政府想得太周到了,这样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明天我就准备经营前的审批材料去。”
“放水养鱼”,让“水流”更加活络,让“鱼儿”更加茁壮,我市最大限度地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放水养鱼”,中小企业和相关部门机构也将实现共赢,城市经济得以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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