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15。在这个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本来应该享受购物的快乐,感到开心才是。可让人感到遗憾的是,我们消费者心中却很“纠结”。
最近有报道说,随着今年3·15来临,为避免厂商负面新闻出炉,各大公关公司频繁出“灭火招”。在公关公司工作的王先生说,“这段时间,新闻监测尤其严格,即使是周末也要在家看网站、逛论坛,一旦发现负面消息及时汇报请示,启动应对办法。”(3月14日《新京报》)
在我看来,与其说一些商家很怕3·15,还不如说他们害怕自己不诚信的行为被曝光。所以,在很多消费者的印象中,3·15就成了理所当然的“投诉日”、“维权日”。因为新闻媒体的强势跟进,很多商家都害怕“被曝光”,影响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可是,我倒要问:要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不过,笔者又想,仅仅依靠3·15来为消费者维权肯定是不够的。一来,3·15仅仅只有一天,而我们消费者的买卖行为天天都在发生。二来,一些商家为什么害怕3·15呢?如何我们的监管和执法部门把每天都当成3·15,商家还会有这种侥幸的心理吗?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对消费者来说,“维权”也是一笔巨大的成本。比如,在北京蒋先生购买9元洁面乳受骗后,打官司历时三个多月,为18元赔偿而付出的3000多元交通费和误工费等损失,未得到法院的支持。难怪有网友不无感叹地说,3·15维权,媒体也会将“风光”让给你,商家也会真的“在乎”你。可是你要仔细考虑一下“维权”的成本啊?否则即使赢了官司,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自己。
无信不立,不诚不行。给力公关让3·15蒙羞。对消费者讲诚信,应该是商家的义务和坚守的底线。只有这样,商家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口碑,走得更远。但愿,今后的3·15不再让我们感到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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