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筹集的资金太多 (Raising Too Much Money)
筹集的资金太少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太多的资金是不是也有问题呢?
是,也不是。关键不在于钱的本身,而在于随之而来的问题。一个风投曾经说过,“一旦你从我这拿了几百万的资金,那么计时就开始了。”风投们给你投资,并不是让你把钱放在银行里然后整天泡碗面;他们希望钱用在工作上。[6] 最起码,你也要有一个像样的办公室,以及一些工作人员。而这会改变你的工作氛围——并不一定是朝有利的方向。现在,你的大多数人马都是你的雇员了,而不是合伙创始人。他们不可能像你那样投入;他们需要有人来告诉他们做些什么;更糟的是,有人会开始玩起办公室里的那些猫腻。
当你筹集了很多钱的时候,你的公司就会搬到繁华地段,并且开始拖家带口。
而更危险的是,一旦你拿到了一大笔钱,那么你就会尝到船大难掉头的滋味。假设你最初的计划是向公司们出售某种产品。从风投那儿拿到钱后,你雇用了一些CYE销售人员来做这事儿。后来你发现,应该把力量投入到消费者身上而不是那些商业公司。销售方式会有根本的不同。这时候,你怎么办?在实际当中,你甚至可能根本认识不到这点。招的人越多,你就越倾向于沿着既定的方向而不做改变。
争取大笔投资的另一个缺陷就是耗时太长。你能筹到的钱跟你所花的时间是成正比的。[7] 当投资达到上百万时,投资者会变得相当谨慎。风投们从来不会明确地说是或不是;他们会没完没了地约你谈话。因此,从风投那里筹集一笔相当规模的资金是一件很花时间的事情——可能比你创业所需的时间还长。当你的竞争者们争分夺秒于开发产品的时候,我想你不会愿意把你的时间都花在投资人身上。
我们建议那些寻求风投的创业者一旦遇到合适的协议就接受它。如果你能够从一个有信誉的基金那里拿到一笔基本合理的钱,并且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条条框框的话,那么成交好了;然后投入到建设你的公司里去。[8] 就算你能够从别的地方拿到多三成的钱,又怎么样呢?创业是一个要么赚得盆满钵满,要么输得精光的游戏。为了一点点小利而在投资者间四处游走无疑是在浪费时间。
14 受制于投资者 (Poor Investor Management)
作为公司的创始人,你应该掌握公司的投资者。你不应该忽略他们,因为他们可能提供有见地的建议。但你绝不能把公司运作交到他们手上;那应该是你的职责。如果投资者对于运作其所投资的公司有足够的见地的话,那他们干吗不自己创立一个公司呢?
由于忽略投资者而惹恼他们的后果,要比向他们缴械投降的后果轻得多。我们创业的时候,曾经错误地忽略了投资者。结果,跟投资者的争吵牵扯了我们的很多精力。不过,这也要好过投降许多,那样的话,公司可能就完了。一个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创始人,就算只花一半的精力在产品上,也比什么都不懂的投资者花上全部的精力要强。
掌握投资者所花的工夫通常取决于你从他们那里拿了多少钱。如果你筹集的资金有相当规模,那么投资者也相应的得到了相当规模的控制权。如果他们在董事会里占了大多数,那么他们就是你名义上的老板。更常见的情形是,创始人和投资者的权重相等,决定性的投票来自于外部的中立董事。这时候,投资人只需要说服那些中立董事,就获得了公司的控制权。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的话,那么这也无所谓。只要你的进展看上去很迅速,大多数的投资者不会插手你的事情。问题是,对于一个初创公司来说,不可能指望一帆风顺。就算那些非常成功的公司,都曾经被投资者找过很大的麻烦。最有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苹果。它的董事会曾犯过一个致命的错误:解雇了斯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译者:1985年,因为权力斗争,Steve 被赶出了苹果电脑;1996年,随着他的 NeXT 公司被苹果收购,他又回到苹果,并在 1997 年重掌大权。请参见 wikipedia 词条。)即使是 Google,早期跟投资者也有过很不愉快的经历。
15 为(不存在的)利润而牺牲用户 (Sacrificing Users to (Supposed) Profit)
我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说过,如果你做的东西是用户需要的,那么应该没什么问题。你可能注意到,我没有提及任何关于正确的商业模式的事情。这并不是说赚钱并不重要。我并不建议创业者们搞那些更本就没有希望赚钱的公司,然后希冀着在倒闭前把公司卖掉。我们告诉创业者们不要担心商业模式的最初原因是觉得搞出一个人们需要的东西要比这难得多。
我并不清楚这件事儿为什么这么难。看起来应该是一件很直截了当的事情。不过,只有为数不多的初创公司做到了这一点。从这儿你就可以看出这件事儿有多难。
正是因为做出一个人们需要的东西要比赚钱难得多,所以你应该稍后再考虑商业模式的问题,就好比你把一些琐碎而麻烦的功能留给第二版一样。在第一版里,解决那些最核心的问题。对于初创公司来说,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怎样来创造财富(=人们在多大程度上需要你的产品*需要你的产品的人数),而不是怎样把财富转变为钞票。
能够获胜的都是那些用户至上的公司。以 Google 为例,他们先是开发了搜索引擎,然后才考虑怎么赚钱。总有一些初创公司的创始人认为,不在一开始就考虑商业模式是不负责任的举动。这些创始人通常是被那些思想僵化的投资者所蛊惑。
如果说不考虑商业模式是不负责任的举措,那么不考虑产品本身的不负责任性要十倍于此。
16 自命清高 (Not Wanting to Get Your Hands Dirty)
几乎所有的程序员都更愿意把时间花在写代码上而另找人去处理商业上与钱有关的龌龊事儿。这并不是因为懒。Larry 和 Sergey 在刚开始的时候显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在开发了新的搜索算法后,他们所作的第一个尝试就是找一家公司买下它。
创办一个公司?算了吧。大多数的程序大师们更满足于仅仅有个点子。不过,正如 Larry 和 Sergey 所发现的,点子是没有什么市场的。没人会去相信一个点子,除非你把它用在你的产品里,并以此获得用户。这样人们才会给你更多的关注。
也许这一点会有所改变,不过我很怀疑。对收购者来说,没有比用户更具说服力的东西了。这不仅仅是因为风险降低了;要知道,收购者们都是人,他们很难把几百万的美金砸到一堆年轻人身上,就为了他们机灵。当点子被一个公司实现并且拥有很多用户时,投资者们可以安慰自己,他们买的是用户,而不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机灵。这对于他们来说更容易接受些。[9]
如果你想要吸引用户的话,你可能不得不离开你的计算机,到外面去寻找一些用户。这的确不是一项愉快的工作;不过,如果你能够做下来的话,那么成功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2005年夏天,在我们资助的第一批初创公司里,绝大多数的创始人都埋头于编写他们的应用程序。只有一个创始人,花了一半的时间去同手机公司的执行长官们交谈,以敲定一些买卖。对于一个程序员来说,你能想出比这更痛苦的事情吗?[10] 不过,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那家初创公司看起来是那一批里最成功的,他们获得了一大笔订单。
如果你要创办一家公司的话,就必须面对一个事实:你不可能只是坐在那里写程序。至少你们当中的一位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在商业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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