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民日报发表采访国资委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的文章,题为《如何看待国企改革》,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先生说“国企改革成就来之不易”。这个结论看似明确,却未必是真实的现实。
就“国企改革的成就来之不易”来说,就非常有争议。表面上看国资委成立近10年,有关国企做大做强的目标似乎已经实现了。2012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就有42家上榜。而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最大的500家国有企业全年销售收入的总和还不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销售收入。从2002年到2011年,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加到28万亿元;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20.2万亿元。这样花枝招展的数据,邵宁副主任认为关键是靠改革。
改革一词好说,问题是怎么改成的?他讲了三条,一是通过“抓大放小”,在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领域,国有经济实施了大规模的主动退出;二是通过破产,由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机制发挥作用;三是通过成立国资委,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并建立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等。
这三条几乎是国资委经常说的成功经验。后两点暂且不说(因为改革成本和不足是明显的,国企破产和职工下岗带给一代产业工人的影响至今难以弥补;另外,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无法消除大型国企关联交易就是极为典型的市场竞争的弊端),单看第一条就无法承认“抓大放小”可以被称为国企改革成功的经验。
若是简单地把国企目前的利润数据等同于国企改革的成功,是不是就可以下结论说,企业的经营体制采取国企这样的形式就是有竞争力的,就是领先的和优质的?假设这样,国企又何必“抓大放小”?为什么国企就需要通过“抓大放小”来表示自己的竞争力?为什么国企就要承认自己在中小企业领域不具备比较优势?而且似乎天然就应该在是大企业天下的石油、电力、交通、军工、航天和机电设备一体化等领域里具备相对优势?
如何看待国企竞争,当然可以见仁见智。但来之不易的国企改革成就是建立在没有竞争对手或者人为设立没有竞争对手的基础上,这样的结论不下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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