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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马云如何念好创业的法律经


cye.com.cn 时间:2013-7-19 10:47:40 来源:i黑马 作者:张延来 我来说两句

专利与股权之争

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发现马云也申请了一个专利,而且是他唯一的一个专利。

与李彦宏、马化腾等技术出身的大佬(他们都有很多专利,见下表)不同,马云是文科生,他亲自发明并且申请的专利技术引起了我的兴趣。这个专利的发明人被注册为马云和蔡崇信,应用场景为电子支付(支付宝),关于专利的权利要求,翻译成口语是这样的:这个专利核心保护的是一套网购付款的方法,核心步骤包括:1.买家付款给支付宝;2.支付宝通知卖家发货;3.买家收到货后支付宝付款给卖家。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专利不就是支付宝吗?马云在很多公开场合提到过自己并非技术出身,所以对技术人才倍加尊敬,但他却亲自操刀搞起了发明创造,可想而知他本人对电子支付的重视,因为他知道把商业模式变成具有垄断效力的专利对他的商业布局有多大的帮助。果不其然,后来也终于有公司用电子支付专利来找他的麻烦,这个公司叫电通,因为这家公司与支付宝股权之争也多少有些联系,所以我们先说股权之争。

2011年央行发了个法律文件,明确企业从事电子支付业务要获得牌照才行。这个牌照有若干前提条件,其中一条就是申请的企业需要没有外资背景。根据马云的回忆,央行也曾向支付宝发来质询函,“询问支付宝是否存在外资,如果没有要公开声明” 。但恰恰此时支付宝的出资人中还有雅虎和软银两家外资机构的身影。

面对这一问题,雅虎和软银提出的方案是协议控制,简单说就是让支付宝名义上是内资实际上为外资控制,但马云不认同这种方案,他认为主管机关不会那么轻易地就被糊弄过去,尤其是当时支付宝已有6个亿的用户。总之,马云通过一系列法律上的安排将支付宝转变成一家纯内资的公司并随后顺利地取得了支付牌照。要知道,当时国内较大规模的支付公司有上百家,支付牌照关系到他们的生死存亡,而事实也证明拿到牌照的公司活了下来,没有拿到的退出了市场。

尽管在支付宝股权变动中,外界质疑马云没有顾及合作伙伴的利益,但笔者认为至少他用完全符合中国法律的方式保证支付宝活了下来——没有了非法经营顾虑的支付宝后来一直成为国内支付领域的领军企业。而面对质疑,马云也回应道:“我记得15年前,美国人教我们做生意要遵守法律,今天他们却叫我们绕开法律。”

支付宝的事情注定还没完,就在股权之争的同时,前面我们提到的来“找麻烦”的公司出现了——一家叫电通的日本企业(大家可以网上搜索,是日本一家老牌电子支付公司)拿了自己注册的CYE支付方法专利将支付宝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这个专利笔者研究了一下,保护的技术翻译成口语就是买家通过网络支付系统将货款付给卖家,唯一不同的是电通的专利省去了支付宝作为中间环节。电通的专利是电子支付中最为核心的步骤,专业上叫做基础性专利,只要做相关的行业,就很难绕过去。

电通也是大手笔,除了支付宝,财付通(腾讯旗下支付企业)也在被告之列。不仅如此,电通公司还向有可能构成侵权的其他6家第三方支付领域的公司发出了侵权警告函,一场电子支付领域的专利屠宰开始了。电通在起诉书中不要求被告赔偿一分钱,但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这个法律术语翻译成口语跟“关门大吉”也差不太多。更有趣的是,电通为软银孙正义的关联公司,据马云所说,支付宝股权转让方案的主要反对者,正是孙正义。

现在,你大概知道了做企业有多难了吧,法律作为商战中的工具是非常厉害的,厉害到一个文科生也不得不疲于应对VIE、方法专利这些艰深的概念以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的各种规定。

因此,现在很多尝过苦头的国外企业,都已经将法务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岗位参与到整个业务流程中来。例如,迪斯尼开发新产品的时候,就会让法务参与讨论,哪些设计是可能涉及侵权的,以做到从设计源头就规避问题。

支付宝股权之争以阿里巴巴、雅虎和软银的和解告终,电通的专利之诉在支付宝历经一审二审两次管辖权上的争夺之后,以电通的撤诉暂时告一段落。当然,电通手中的专利似乎成了悬在国内电商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利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掉下来

退休后最大的心病

1999年马云创立阿里巴巴,时隔14年后的2013年1月15日,马云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宣布从5月10日起不再担任阿里巴巴集团CEO一职,在事业顶峰之时激流勇退。业界公认,马云的CYE知识体系非常庞杂,武侠、英语、道家、佛教、西方管理、共产党思维什么都有,但这里我不想一厢情愿地再硬塞一个“法律”进去,我只是把马云有关的一些法律事件记录在这里,供大家参考。离任之前,马云在杭州召开了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这一次完全与法律有关,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假。摘录几句他的原话作为这个故事的结尾吧:

“这是我离开CEO这个职位之前最后一次新闻发布会,我觉得如果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这个工作没做好,我一定会后悔”;

“十年来最让我痛心的就是买家说买到了假货”;

“互联网是打假最好的手段之一,电子商务本身不造假,而且是辨别侵权行为的一面最好的镜子。阿里巴巴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方面上不封顶,需要多少出多少”;

“假货是阿里巴巴未来30年的最大挑战,阿里巴巴必须严肃地对待假货,采取所有的方法去打击假货”;

“不这么做,阿里巴巴也会像其他消失的市场一样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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