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民营化的转型:并非越快越好
至此,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为什么公有制企业在中国经济转轨开始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带来了经济的持续成长?为什么在中国转轨早期,经济学一般认为的民营企业更有利于提升效率和经济表现的规律并不适用?
要对上述问题作出有效的回答, 还是要回到前述计划经济中的两类低效率上来:首先是优先发展重化工业带来的第一类“资源误配低效率”,其次是建立国企与人民公社带来的第二类劳动者“工作激励低效率”。无论是中国的农村改革先改善第一类低效率 、后改善第二类低效率, 还是中国的城市改革反其道而行之,都是以一类效率改善为另一类效率改善创造有利条件,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一个良性叠加的机制来持续推动增长。而出现这种良性叠加机制的初始条件,其实是计划经济时代消费品的极端匮乏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极端低下。当然,计划经济时代的消费品短缺并不意味着当时百姓有足够购买力却无法买到所需消费品。但一旦中国通过有效改革(如联产承包责任制、城乡逐步放松对轻工业的行业进入管制)开始释放生产力后,就可以极大增加消费品供给,同时也创造农业、非农收入在内的新增财富,并最终提升对消费品的有效需求。
事实上,直到1980年代末期,中国绝大部分轻工消费品,乃至能源、原材料、甚至是部分重化工业装备产品,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产品供不应求,实际上就意味着只要有办法组织起新增产能,基本上无论搞什么产权性质的企业都可以盈利。也正因如此,包括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在内的各类公有制企业,只要采用某些可以和利润挂钩的绩效激励,就可以较好地调动经营层和工人的劳动积极性。
在这种情况下,公有制企业只要找对了市场需求,充分利用经济中充沛的劳动力组织生产,就可以改善计划经济中第一类“资源误配低效率”。而作为企业所有者的各级政府,也只需要通过承包制、利润留成等企业经营机制改革(而非所有制改革),去激励企业管理层和工人去努力工作,就可以有效地改善计划经济中第二类“工作激励低效率”。如是,这一阶段的公有制企业发展就不是一个太大问题。而相比于私营企业,公有制企业甚至因其可容忍一定程的冗员而可能更有利于转型初期的社会稳定。
显然,制造业产能不足、产品供不应求只是经济转轨中的一个过渡阶段,它不是、也不可能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实际上,对于一般的市场经济而言,只要没有人为设置的过高行业准入管制,产能就会很快扩张、并迅速出现行业平均利润趋近于零的常态。
正是从1990年代初期开始,随着各地国企与乡镇企业不断扩建、新建,中国消费品乃至于能源原材料的短缺局面开始得到根本扭转,制造业全行业平均利润也从早期的30-40%较快地下降到接近于零的水平。原来那种生产什么都能赚钱的好日子结束了。这时,要激励公有制企业的经营层与工人努力工作,政府就必须不断提高企业利润留成的比例。实际情况也恰恰如此。当这些竞争性行业平均利润趋近于零时,承包合同中企业利润留成比例趋近于100%。
一旦赚钱变得日益困难,公有制企业不可避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负赢不负亏”、所有者缺位等基本矛盾就开始凸显。当时,地方政府、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特殊的关联,地方为保税收、就业往往一般会为企业担保从银行贷款,这样,地方的国企、乡镇企业开始给金融系统带来了日渐增加的坏账。到1990年代中期,当中央政府意识到其中蕴含的重大金融风险并逐步采取措施断奶后,地方政府通过破产、改制乃至直接民营化去“甩包袱”的行动就自然展开了。
回顾1990年代中后期国企的“抓大放小”改革,那些地方政府兴办的、以轻工业为主体的各种国企与乡镇企业,其实很多在中央出台相关政策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破产与改制。而破产、改制动作比较缓慢、甚至最后还有所保留的,一般都是较高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所有的、具有一定规模经济的上游重化工、能源、原材料行业国企,还有一些高端服务业部门,如交通、电信、电网等。由于当时下游的消费品工业出现了严重产能过剩,这些被保留的少数上游大型国企在经营上也非常困难,也有一些进行了民营化改造,但这样政府的特殊支持还是让关键部门的一些大型国企继续存活下来。
前述讨论要说明的关键一点,是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与人为设定的行业进入管制不相容。一旦去除这些管制,行业平均利润率必然趋近于零,而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民营企业是最有效率的产权安排。但是,从计划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政府并不一定要马上、全面推动私有化,完全可以在产能不足的转型早期通过降低行业进入管制来改善计划经济第一类“资源配置低效率”,而这也将创造资源推动国企经营机制改革并改善第二类“工作激励低效率”。只有当经济中出现产能过剩引致公有制企业软预算约束等劣势凸显时,地方政府才会推动公有制企业改造,但到此时,经济已持续增长一段时间,各级政府也已经有了较为雄厚的资源来为下岗职工买单,甚至为破产企业处理坏账。同时,民营企业也开始逐步壮大并为下岗职工的就业转换提供有效的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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