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逗游戏是深圳市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游戏平台,CEO陈湘宇和联合创始人高炼惇都是1982年生人,两人颇有渊源,可以说是LBS应用让两人走到了一起。陈湘宇创业前在硅谷的外包公司做香港和台湾的项目,感到时机成熟后从原公司带着几个人回到深圳创业,成立了乐逗游戏,承接了台湾中华电信的一个LBS项目。高炼惇当时在香港有一家公司,同样也做了一款香港本土服务的LBS应用。
两人通过朋友介绍相识,感到意气相投,同样意识到小公司做LBS应用难有发展,因为做LBS服务需要收集数据点,这种工作在香港勉强可以做,但是如果想扩大业务规模则会受到资金等多方面的制约。两人彻夜长谈,在高炼惇的提议下,2009年乐逗开始转型为游戏公司,那时候App Store刚刚起步,乐逗凭借丰富的项目外包管理经验,利用技术优势接外包项目,开始了iOS游戏的开发。
乐逗在2010年做了几款游戏,可是市场反应并不尽如人意,单一的游戏在排行榜上很容易消失,于是乐逗游戏开始做类似于Open Feint的手机游戏平台,希望可以把玩家集中到平台里。
“当一款游戏进来,我们可以做交叉推广去影响玩家,在那个阶段我们便形成了公司整体发展的DNA,开始从游戏外包商转型做社区平台。”陈湘宇说。“玩游戏的人只会到游戏里交友,不会到社区里交友,所以我们把自己最终定位于发行商。”
2010年底,Android的发展令陈湘宇等人眼前一亮,开放的系统和迅速增长的用户数让陈、高二人感到新机会来了,国内Android市场复杂多变,单是发行渠道就有运营商、手机厂商、第三方应用商店等,诸多的不可控因素正是乐逗多年来积累下来的资源,而这也是国外游戏开发者所没有的,如果想要打开中国Android市场,一个本土的游戏代运营公司不可或缺,对于乐逗游戏平台,优质的游戏资源同样必不可少,于是Android游戏本土化代运营业务便成了乐逗游戏新的发展方向。
还有下一只“小鸟”吗?
对于每款代理的游戏,乐逗和游戏开发商的合作模式都不相同,盈利方式也不相同,但最主要的收入是游戏道具、广告以及游戏周边授权产品的收入分成。以《水果忍者》为例,乐逗将会得到道具和授权产品收入的20%,这是乐逗收入最大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每卖出一把新的水果刀或者玩偶,乐逗都会得到利润的20%。广告方面,乐逗游戏这次选择了多盟作为广告合作伙伴,全权代理《水果忍者》的广告业务,多盟和乐逗共占广告总收入的30%。“不同的游戏合作情况不同,我们以后也会开展游戏广告代理业务。”陈湘宇说。
除了代运营之外,乐逗对游戏开发商而言还有另外一个价值——帮助运营游戏品牌。“我们之所以把Shainiel请到中国来不仅仅是为了《水果忍者》这款游戏,而是推广Halfbrick Studio这个公司的品牌。”陈湘宇说。
随着《愤怒的小鸟》的成功,其周边产业也在随之发展,以线上游戏为文化核心,发展周边产业已经成为了游戏开发商的最新盈利方向。《愤怒的小鸟》开发商Rovio曾放言打造一个类似于“迪斯尼”的娱乐产业,并且游戏周边的销售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收益,将一款小小的iOS游戏做成了千万美元级别的生意,可见这种发展方向蕴含的商业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游戏本身。乐逗游戏致力于打造一个品牌运营商,提高游戏的品牌价值,走“小鸟”之路。“由于市场等原因,游戏自身收入不会太大,乐逗更为看重的是长期的收入,也就是周边产品所带来的收入。”陈湘宇说。
但是“小鸟”的模式可以复制吗?Cocoachina开发的《捕鱼达人》同样是一款知名的iOS游戏,陈昊芝并不认为《捕鱼达人》现阶段适合发展周边产品。“游戏可以发展周边产业的前提是主体角色是有性格的,《愤怒的小鸟》中的小鸟很有性格,在视觉上它可以成为这款游戏的形象。但是《捕鱼达人》和《水果忍者》这种游戏很难将游戏主体性格化,而《植物大战僵尸》中的僵尸又过于性格化了,这些游戏虽然普及度高,但是发展游戏周边产业的效果很难预期,我还没有看到第二款游戏的主体像《愤怒的小鸟》一样适合发展游戏周边产业。”陈昊芝说。
为了增强渠道能力,乐逗瞄准了Android第三方操作系统,并且已经为阿里云手机推出了一款名为《跳伞惊魂》的定制游戏,近期还将和点心与MIUI接触。“蒙牛已经和我们接触了,希望把《水果忍者》中水果的形象嵌到它们的广告里。”陈湘宇说,也许他已经看到一些成功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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