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在2007年2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台了新的“自然人申请注册的办法”,但是这里只是对自然人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有一个新的要求,没有对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注册商标有特别的要求。所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作为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可以任意申请注册商标,不需要受到经营范围的限制。这里尤其需要注意一点,不能将公司和自然人个人共同申请注册商标,如果要把自然人个人作为共同申请方,办法参见“国内自然人个人如何注册商标”。
国内公司(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公司(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2.选择的商品名称(含实物商品和服务商品)
3.联系方式,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4.商标图样(指定颜色的需要提供彩色图片) 填写《商标查询单》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单》时,文字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应使用大写。 2、一份《商标查询单》限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及一个类别的10个以内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品或服务项目” 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规范名称填写,并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查询种类查询方式 中文商标(或数字) 英文商标(或字头) 加急查询商标 120元 200元 普通查询商标 60元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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