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个税起征点违背社会公平原则 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4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月收入只有两三千元的工薪阶层,每月除去房费、生活费、看病费等开支,工资所剩无几。哪里还敢增加其他方面的消费?昨日,驻豫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杨利霞在其微博上呼吁: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为工薪阶层“减负”,也为拉动内需提供条件。
如今,工资在涨,物价也在涨。扣除物价因素,再上交个人所得税,很多人感觉到实际落到自己手里的钱似乎比原来还要少。可是,个税却因为工资基数增大了,也跟着“腾腾腾”地蹿上去了。杨利霞呼吁,首先应该将个税的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使广大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再增加一些。
杨利霞认为,应该多给大家发消费券,按比例配套使用。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国家配套资金的比例、提高职工看病报销的比例、降低大学的学费标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产品价格、普及经适房等,都是增加百姓收入的举措。
杨利霞说,投资、消费、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哪一个脚步慢了,经济都不会跑得“顺溜”。在遭遇了2009年经济危机的冲击之后,要想让消费这驾马车继续加快速度,必须让老百姓兜里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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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的是,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明珠不约而同,提议把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
董明珠认为:现行个税起征点违背个税征收原则。据调查,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2009年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左右,按13.3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就应该为26600元。“这意味着,20多年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向少数高收入者征收,工薪阶层并非征收主体。”而到了现在,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征收主体,这违背了个税征收的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
董明珠建议,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提高到5000元,可以起到增加工资、藏富于民的作用。“个税征收金额只占总税收的7%,因此即使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工薪阶层少交的个税数额对于国家整体税额而言影响不大,但对工薪阶层而言,则深刻感受到了国家税收政策情系民生的温暖。” 据《广州日报》 (作者:特派记者王倩 首席记者王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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