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住建部副部长郭允冲就曾坦陈,经适房存在变相福利分房的问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也曾表示,目前确实存在把经适房分配给了中等收入甚至是高收入人群的情况。
如何明确准入门槛并加以监管,这是外界对立法的期待。
今年4、5月间,有关保障房监管的两份文件密集下发。4月26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此后,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作出有关规定。
如何提高地方政府积极性
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这也是当前面临的挑战。
按照年初的计划,今年全国计划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8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试点120万户。住建部已要求各地保障房9月底必须全部开工,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的必须达到60%以上。
然而,今年1~8月,北京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214亿元,仅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53%。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将安排6.94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
诚然,资金不足是一些地方政府面临的问题之一。但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陶然看来,政府本身也没有提供保障房的动力。
“这边提供经适房、廉租房,那边招拍挂的钱马上就下来了,政府不可能做损害自己利益的事情。”他对记者表示。
土地、财政、税收与金融支持,这是立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陶然则强调,改变地方政府作为本地供地单一主体的局面,才是长久之计。
部委层面则给出了赏罚分明的举措。
作为楼市“二次调控”的系列举措,住建部上月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对开工率过低的地区,监察部、住建部将约谈地方分管负责人。
到今年年底,有关部门还将对各地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对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给予表扬,对超计划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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