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激增房产中介钻法律漏洞规避风险
买二手房找中介原本是省时省力的不二选择,然而自2010年9月以来,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量回落,房屋中介公司想出各种招数维持自己的业务收入,由此引发不少纠纷。
《法制日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法院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激增态势,仅2011年前两个月,东城区法院就受理此类纠纷30件,同比上涨200%。
二手房买卖为何纠纷猛增?《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房产中介推荐“理财”计划
记者在采访东城区法院时,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当事人一方北京市民席先生本想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一套自住房,然而中介公司却向他推荐了一个“理财”计划:中介公司手中有一套地处黄金地段的商用房正在出售,价格较低,升值空间很大。
“中介公司建议我抢先与卖主签订买卖合同,并交5万元定金。”席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中介公司当时保证,他们会找到比我出价高出20万元的买家。卖家为了多赚购房款,一定会毁约,那么就要向我返还双倍的定金。这样一来,卖家既多赚10万元的房款,我也赚了5万元的额外之财。”
不久,席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约定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后,就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两万元。随后,席先生又依计划向房主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可是,签完合同后,席先生左等右等,一直没有等来预料之中的“好消息”,而卖家却是三番五次地催促他尽快给付房款。
无奈之下,席先生只得与房主解约。因为席先生是毁约方,他交付的5万元定金不能退回。
正当席先生为投资失败懊恼的时候,中介公司却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席先生支付两万元中介费。
虽然席先生是在中介公司的“忽悠”之下进行交易的,但由于其与中介公司之间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最终法院只能判令席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两万元。
中介两面理骗你没商量
上当的不止席先生一人。《法制日报》记者随后对东城区法院判决的另一起案件当事人张小姐进行了采访。
张小姐在北京打拼了几年,想买一套二手房自住。几番比较之后,她看中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处住宅。但因为房价较高,加上自己的存款也不多,张小姐为此犹豫不决。
这时,曾经接触过的一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找上门来,向张小姐游说:“我们公司在银行有 关系 ,保证可以申请到9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的利率也可以打7折。”
想认识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创业专家,快来加入“中国创业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