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横向整合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
YouTube收购案最核心的问题无疑是这场交易的价值和对未来商业的意义。分析师们仍就一些细节之处争论不休,毫无疑问,版权问题和流量变现是两座大山,不过这恰好是Google的拿手好戏。
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将交易双方称为“天生的一对”。
果真如此吗?Google赖以起家的本领是将信息整合并以精巧的方式将需求和服务呈现,人和人之间的纽带通过关键词和点击连接。但YouTube和MySpace们更进了一小步,它直接赋予了个人和小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参与的能力,按照畅销书《世界是平的》作者托马斯·弗里德曼的观点,这个独特之处正是“全球化3.0”时代的特征(1.0版本是国家、2.0版本是公司)。
赢家通吃
9月,维亚康姆CEO汤姆·费雷斯通 (Tom Freston)被雷石东解除了职务,理由是去年未能收购MySpace,使这家公司失去了一次跨越鸿沟的机会。而默多克却返老还童,因为斥资5.8亿美元将MySpace收入囊中而重新返回主导者的身份。
争论谁是新媒体,谁是旧媒体变得毫无意义—这是一个赢家通吃的时代。默多克曾把报纸广告比喻成“黄金之河”,但他同时又说,“有时河流也会干涸。” 那些最受广告主青睐的消费者不一定停留在什么地方,但你需要在任何地方都能够网罗住他们。
对于创新者而言,这究竟是机会还是宿命?Google用了8年时间,而YouTube只用了 一年半,但是,下一个互联时代并没有因此到来。大部分人上网仍是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用户参与的强大力量并没有完全被释放。互动,更多的是下载(查询)而不是上传(发布)。
颠覆性创新如喜马拉雅山上的空气一样稀薄。说到底YouTube或者MySpace们无非是降低了用户的门槛,并赶上宽带普及和视频设备增长的好势头。何况它还是一头消耗带宽的巨兽。沿着同样的规则不可能诞生下一个Google,而只可能被Google所稀释和吞灭。
总是有漏网之鱼。在IBM时代是微软,在微软时代是Google,下一个颠覆者在哪里?目前还看不出迹象。现实的游戏规则却很明显:大鱼吃小鱼。所有大鱼最后都变成了一个平台,吸收了一切流量、机会、应用、市场和客户,成为规模经济的巨鲸。
Web2.0画上句号
创业者的心态变得复杂、激动而又凄凉。一年以前,最敏锐的人们发现了群众的力量和用户同时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可能性,并认为这一价值具有和Web诞生同样的份量,这就是喧嚣了一年多的“Web2.0浪潮”。如今,这一价值终于被世界认可,但是却又并没有出现第二个网景上市。诞生、成长、被并购,这一切进展得是不是太迅速了?
罅缝市场无处不在,使得更多Web2.0的创新者存在大量机会来填补这一沟渠。但恰恰与此同时,互联网的横向整合时代却悄然降临。最有可能改变电信产业的Skype被eBay重金收购,MySpace落到了新闻集团手中。
互联网公司也会像传统企业那样,在同一领域内具有互补优势的公司展开兼并,以期达到规模效应。这些创新公司和它们的股东正处在发展的十字路口,与其靠自身成长,还不如出售。这个曾经的玩笑话又成了警句:“在网上,唯一的、真正的赚钱方法,就是把你的公司卖掉”。
YouTube这种将自己变卖给某家大公司而不是选择上市的做法,未来可能会成为新兴网站发展的主流模式。《今日美国》的技术专栏作家凯文·曼尼分析了这种做法出现的三个原因:IPO的做法已经背负恶名,一方面新兴公司可以绕道而行,通过被收购同样可以获得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风投们更愿意拿到现金回报而不是再苦苦熬到公司上市;萨班斯法案的繁琐过程,增加了上市的难度;互联网行业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广告盈利,而随着网络广告的日益多样,广告发布系统的成本就越高。网站要么依赖雅虎或者Google提供的技术(和他们分成广告收入),要么就要投钱加入广告联盟系统。因此,像YouTube这样已经具备了一定用户规模的网站,把自己卖给google似乎更有利可图。
大公司们并不能总是能包揽一切,但一旦有创新的模式或公司产生,大公司们却又占据有利的地位,即使一向吝啬的Google也开始了一掷千金之旅,而且拥有较高市值的上市公司总是可以将其股票作为一个有利的收购工具。Google的举动必然加速这一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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