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中国证券市场年会创业投资峰会”上,专家学者齐集,上演一场创业板热点话题的交锋。其中,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创业板上市门槛的问题,出现了创业板门槛不宜过高和创业板门槛不宜过低两种声音。
曹凤岐:应降低创业板上市门槛
北京大学金融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对企业发行上市要求,创业板上市条件应更加宽松。曹凤岐说,为了使创业板市场区别于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制度应该进一步创新。他说,发行上市的条件应该随着市场的成熟进一步的放宽。要放松对发行人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要求。改革发行制度。创业板市场发行制度可以从审核制度过渡到注册制、准入制。即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上市,并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同时,通过监管部门进行一个程序性审查。如果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向企业和交易所提出警示。
刘纪鹏:不能照搬港英模式零门槛、低门槛的创业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人不成熟,监管手段不健全的状况下,不能推行港英模式零门槛、高风险的创业板。企业在发展中一旦具有盈利这个盈亏平衡点,风险将大大下降。他说,今天推出的创业板都是过了盈利点,规避掉了创业高风险期,进入成长期的企业。这个过程仍然是贯彻中国渐变、稳定、逐步向前迈进的过程。刘纪鹏认为中国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才能迈进到真正港英模式无门槛、低门槛的创业板,由投资人自己风险判断。
争论由来已久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共分为6章58条,对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在最受外界关注的创业板上市条件问题上,《办法》主要做出了以下三项规定:第一,公司必须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是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第二,必须是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第三,公司必须应当主营业务突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此外,规定还对准备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高管、股东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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