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公司正式在杭州成立,这是今年3月1日国家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国内诞生的首家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
据了解,阳光创投采用公司制形式设立,并实行委托管理模式。阳光创投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为2亿元,首期定向募集创业资本5000万元。其中既有企业投资者,也有个人投资者。不过,个人投资者进入门槛较高,最低额不低于100万元。
与证券投资基金专门投资证券不同,阳光创投将主要投向浙江省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经济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创业型企业以及一些新兴的业态。阳光创投董事长王林江介绍说,该基金将以分红回报投资者,投资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但可以转让。不过他们集团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管理期间将不转让。
虽然阳光创投公司的股东都是具有较强投资价值判断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高端投资者,但是为了体现管理人的责任,阳光创投设计了10%的发起人股份,董事长王林江表示,“如果基金出现了亏损,将先亏我们的。”
阳光创投还创造性地引入了优先股和普通股模式,即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选择优先股或普通股形式投资。持有优先股可优先享受分红,亏损时优先得到补偿,但不能参与公司决策,收益也较固定;持有普通股,则无上述特权,但可参与公司决策并享受超额收益。
阳光创投公司的设立,不仅意味着民间资金今后可以名正言顺地以创投企业的形式进行“理财”,而且借助这一独创的资本平台,还可吸纳大批社会资金进行产业化投资,以解决一直困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首任组长刘健钧表示,中央提出创新型国家战略,客观上需要创业投资基金与之配套,而浙江又是中国创业投资的重要源泉之一,阳光创投的成立,对浙江省乃至全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
阳光创投董事长王林江表示,体制创新与规范自律是阳光创业投资公司的两大特色。体制创新指的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公司形式注册,参照创业投资基金委托管理模式进行运作。规范自律指的是依托专业化投资管理,引入在资产托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托管银行监督资金使用,从制度上规避委托管理的道德风险。
除了已经成立的以高端投资者为筹资对象,主要投资成长期项目的阳光创投之外,王林江还表示,其正在筹划建立一个更具创业投资色彩的投资创业期项目的创业投资基金,引入政府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的具有高科技概念的项目。据悉,该设想已经引起了北京中关村管委会的“引导基金”的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