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望于下月正式出台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官员29日在合肥举行的中国中部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高层论坛上透露,从下月起,中央有关部门将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成为风险创业投资主体,以改变中国目前风险投资“外热内冷”的局面。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处长刘健钧介绍说,2005年11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得到了市场积极响应。为了使这个办法更具有现实的操作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将陆续出台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刘键钧说,借鉴英、美等国的成功做法,中国将为风险创业投资企业制定一个比较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所得税。这项政策的具体方案国家发改委已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完成,可望于下月正式出台。
其次,借鉴英国、以色列的做法,设立中央政府出资的各种风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让利于民”的原则参股扶持民间商业性风险投资。
第三,保监会、证监会也正在分别加紧制定保险资金、证券公司开展创业投资业务的管理办法。
第四,制定特殊政策允许创业投资公司向银行进行长期贷款。
第五,扶持发展区域性交易市场,拓宽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
第六,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允许国外资金自由进出中国创业投资领域的相关管理规定。
参与起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刘键钧说,风险创业投资是一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高风险投资行为,仅仅依靠市场去配置风险创业资本是远远不够的。以上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将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相信会为中国风险创业投资业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政策支持环境”。
分析人士指出,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对于最近几年一直低迷的本土风险投资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必将对本土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进而推动中国自主创新型经济的发展。
同时参与此次中国中部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高层论坛的香港理工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陈工孟介绍,数据显示,仅仅今年上半年就有几十家境外风险投资基金专门投资中国,资金的总量达到几十亿美元。而与此相对的是,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由2000年超过400多家,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00家,其中还有一些挂着风险投资的招牌,实际上却在做房地产、炒股票。
陈工孟说,造成中国风险投资业“外热内冷”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体制不顺。中国目前的风险机构95%以上都是国营的,具备了所有国有企业的通病,没有一套与市场接轨的科学激励机制、用人机制、监督机制。因此,吸引民间资本成为风险创业投资的主体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的工作已经走到了前面。北京市政府设立了2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市政府规定的高风险项目,如果投资出现了亏损,政府根据清算情况,可以补偿实际亏损额的50%。山西省政府也已经在筹集设立包括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在内共6亿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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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风险投资机构不到全国一成
从总体上看,中国中部地区风险投资资本的数量小、规模小、在全国的比重比较低。
中部地区的人口占全国的27%;高等院校占全国的26.1%;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占全国的22.5%;生产总值占到全国的20%左右;科研成果占全国的17%左右。这些指标数都具有相当的分量。
但另一组数据却与此极不相称。中部地区授权专利只有9.1%,中部地区的技术市场交易额占全国的9.5%,风险投资机构25家,占全国7.8%,而东部有200家、西部66家、东北26家。2006年上半年,全国创业风险投资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中部地区也略有起色,但风险投资仍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以及周边地区,从项目数和融资金额来看,中部地区10个项目共获得融资2.71亿元,占全国项目数的6%,融资金额的4.5%。这些数据说明中部地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相当滞后。
中部崛起将为创业风险投资带来极大的机遇。风险投资家们在中部地区尤其可关注四大领域:传统优势制造业的产业升级领域,如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的提升;优势资源领域,如优势矿产、独特文化产业的开发;自主创新领域,如生物质能、中药、汽车等中部地区特有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转移领域,如其他国家或地区转移而来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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