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高管辞职为卖股,说白了还是想要钱,如果强迫高管持有股票只能换来其辞职的话,不如放弃这种执着,让绝大多数高管自由买卖股票,而仅仅做好信息披露即可。因为创业板公司Cye.com.cn多为私人企业,没有国企的一些弊端,公司董事长自然会去监督高管的行为,投资者只要监督好公司董事长也就足够了,怎么监督?规则里说了,控股股东三年内不得卖股,三年后卖出股票,如果是正常需要,那没有问题,如果有内幕交易,那就是证监会和公安局该管的事情了。
我认为,最根本的不是创业板的规则,而是需要增加刑法中对上市公司高管违规的定罪依据,只要他们合法操作,就不应该受到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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