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来看,大致可以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三种模式。由于信托制所依据的是一种“信托-受托”关系,监督成本与道德风险成本较高,实践中应用较少。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创新,更多的体现在有限合伙制这种组织形式的出现与快速发展上面。因为直至2007年6月新的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有限合伙制的合法地位才得以明确,在此之前则一直是公司制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我们浙商创投在有限合伙制方面也进行了非常积极的探索,目前,在我们所管理的8只VC/PE基金中,共有5只基金采取了有限合伙制形式。
关于项目发掘机制的创新。
我们在不排斥任何细分行业优质项目的同时,重点坚持“产业链投资”原则,重点围绕现代服务行业、低碳经济行业、装备制造行业等发掘目标企业。一方面,我们对于这些细分行业非常熟悉,对于项目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的把控能力大大加强;另一方面,通过上下游产业资源、人脉资源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力争为项目方提供最大化的增值服务。
关于风险控制机制的创新。无论市场过冷还是过热,我们都始终坚持着自己“高效偏稳健”的投资风格,对于项目投资风险的控制尤其重视,宁可不投、也绝不错投。对于项目投资风险的把控,我们首先是根据自身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把握,做到提前过滤;然后交由公司风险控制部门给出独立意见,包括法律风控、财务风控、行业风控等;最后还会征求独立第三方,包括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的专业意见。关于投资决策机制的创新。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们充分考虑国内LP自身了解项目、参与投资决策的意愿强烈的心理,即使是旗下管理的有限合伙制基金,也充分吸收LP参与决策,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投资决策机制。事实证明,吸收一部分企业经营管理实战经验丰富的LP参与投资决策,不但不会降低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反而可以借助他们丰富的经验与资源,并且有助于保持和LP之间良好的沟通与信任关系。
管理公司内部激励机制的创新。
国内外创业投资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任何一家创业投资机构要想在行业内长期生存、发展下去,都必须具有一套稳定高效的激励机制。因为,创业投资机构最为宝贵的资产就是人才,而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根本则在于激励人才。
在激励机制的设计上,我们通过短期的即时业绩奖励机制、中长期的“模拟”跟投和收益分成机制,以及合伙人晋升机制等一整套完善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广泛吸引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加盟,并逐渐锻炼出了一只稳定高效的管理团队。(来源:浙商创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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