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互联网公司正在掀起建立专利库的热潮。最近,“脸谱”便斥资5.5亿美元购买部分微软从知名网络服务提供商“美国在线”获得的专利和专利申请。分析人士指出,美国互联网公司购买专利的真正目的,意在扩大自身服务链,在强势经营项目之外打造更多盈利点,并在彼此之间展开全面竞争。比如,作为CYe搜索引擎巨头的谷歌,便推出了Google+这一社交服务,同时谷歌也已进军网络电视领域,推出的安卓操作系统更是在移动互联网领域“攻城略地”。从美国互联网企业的未来发展来看,以主业为主,同时展开多种经营,最终打造全能公司将成为一种趋势。
中美领跑世界互联网企业榜单
中美两国的互联网巨头占据了全球互联网前25名榜单的大半江山。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教授丹尼斯·西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美两国的互联网企业经历了各自不同的发展兴盛历程。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离不开政府鲜明的政策导向和支持;而美国企业则更多倚靠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家文化等市场力量。不过,美国政府近来也更多地支持互联网产业,例如奥巴马政府承诺将为互联网宽带全面提速。
西蒙教授指出,互联网产业具有很强的全球化特性,在很多情况下,互联网产业发展没有明晰的国界或者文化特征界限,在美国许多流行的互联网模式在中国也都获得了市场成功。
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在遗留系统、技术设施和商业模式等方面与美国不尽相同,但发展速度之快的确令世界瞩目。中国互联网企业中的搜索、电子商务以及社交网络等逐渐形成品牌效应,吸引了大批用户,也产生了不少互联网的盈利模式,例如百度的竞价排名广告等。谈及中美互联网发展模式的差异,西蒙教授表示,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更像一个“由上至下”的过程,而美国则是“由下至上”。
“两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合作机遇和潜力是巨大的,尤其是在标准化和平台统一化等领域。”西蒙教授表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和支付平台的统一,打击电脑黑客、网络犯罪的协同,反对网络盗版和儿童色情的努力等等都是中美两国需要合作的方向。
面对互联网领域的国际竞争,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企业不应忽视业务延伸趋势,更不能沉醉于既有盈利模式的“舒适地带”,而应在不断探索技术与盈利相结合的新鲜模式上,大展创新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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