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快发展。”对外经贸大学金融产品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国良表示,与此同时,“新三板”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我国场外股权交易的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的完善。
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基本形成
从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到2004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再到2006 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拓宽资金入市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时至今日,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逐渐得到完善。2006年1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中关村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我国开始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据介绍,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启动中关村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流通试点工作,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重要举措。中国证监会会同北京市政府、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进行了近两年的筹备。2006年1月23日,首批两家企业正式开始挂牌转让。
截至2012年7月25日,“新三板”上挂牌股票156只;32家企业完成或启动了38次定向增资,融资总额17.1亿元,平均市盈率22倍;挂牌企业中的久其软件已在中小板上市,北陆药业、世纪瑞尔、佳讯飞鸿等已在创业板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是国内资本市场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迈出了重要一步。同时,也是中小板及创业板的蓄水池,为A股市场输送了很多优秀企业。
宋国良认为,在积极推进“新三板”扩容,并规划建立全国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同时,鼓励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最终形成两个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共生的市场格局。多个市场共同发展、互相竞争,各自功能定位不同,能够基本上将所有非上市公司股权股份交易纳入市场之中,有利于实现场外交易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两点一线的市场模式更加接近美国场外交易市场体系的模式,具有更好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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