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背景之下,地方政府该采用何种方式扶持辖区内创业企业为宜?在新股发行节奏放缓的背景下,某地(F市)上市办欲成立市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辖区内的民企,进而扶持辖区内企业上市。针对这种现象,近日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司长徐林。徐林根据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对此个案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记者:F市上市办目前的计划,和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指导意见》中说的政府引导基金,是一回事吗?
徐林:虽然都是政府支持地方企业,但又不一样,F市实际上是创投,做的是直接投资。
《指导意见》里面有三层概念,第一层是政府出资的引导基金,第二层是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第三层是企业。引导基金是专门用来投创投的,创投是用来投企业的,这个被投资的企业未来有可能上市。为推动整个社会创业型经济的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是用来扶持那些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创投公司的,也就是所谓的天使基金。
记者:国家是否鼓励F市这样的计划?
徐林:不鼓励,这样做直投说白了就是国有资产参股民营企业。这是商业性创投企业应该做的事情,政府这样做就算挣了钱,也是与民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