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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需审议及披露


cye.com.cn 时间:2009-8-4 8:5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我来说两句

  问:创业板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如果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问:创业板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答: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如果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问:创业板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发布业绩快报?

  答: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月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该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也就是说,如果不能在2月底前披露年度报告,或预约在3月、4月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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