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券商冲击较大
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李格平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业协会会员大会上表示,证监会正在根据行业反馈意见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近期将完成报批程序,择机发布实施。新规有望提高杠杆率,有助提升券商利润。此外,会上信息透露,监管层今年将放开证券公司审批及试点网络证券公司。
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整个券商的总资产为1.5万亿人民币,看起来很大,但还不到高盛一家公司总资产的1/3,而400亿人民币的净利润仅与摩根士丹利一家公司相当。我国目前拥有107家券商,股东大部分是国有法人机构。如果放松证券公司的审批,将会对现有券商产生怎样的影响?
一家深圳中型券商副总经理认为,如果私募和投资公司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转为证券公司,相信一些民营资金将大举进入,这无疑将对现有的券商产生较大的冲击,未来证券业将进入诸侯混战的时代,竞争将日趋激烈,不排除一些小券商如纯经纪类券商被迫关门或被兼并重组。
“我国金融创新步子越来越大,打破垄断,全面放开市场竞争,逐渐向国际化靠拢。新政估计对目前中大券商影响有限,因为它们已形成了规模,并且具有相当资金实力,”阳光私募海润达资产总经理仇天镝认为,“但随着新证券公司的出现,整个证券行业的服务质量会有效的提高,预计大部分私募目前不具备成立证券公司的条件,主要缺乏管理人才和经验,但不排除有些具备资金实力的私募有这个想法,他们可以拥有自己的通道,也节省了佣金成本,也会遇到人工及席位费等其他成本的上升。”
英大证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黄树明表示,未来证券行业优胜劣汰在所难免,部分小券商受制于资金、人才等因素无法大规模参与创新业务,再加上引入私募、投资公司等外部竞争对手,生存环境将渐趋恶劣。
“如果真正实施,未来对我们的冲击会比较大,包括现在资管在业务拓展上的优势将丧失。”上海一家小型券商资管部人士坦言,“看来管理层要对证券业大洗牌了。”
部分私募有意转为券商
记者昨天在采访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近十家的阳光私募时了解到,部分私募对未来能够转为券商颇感兴趣。
上海一家规模较大的阳光私募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符合各方面条件,公司愿意申请转为券商。该人士认为,转为券商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是原有的通道费可以有所节省;第二是现在银监会对阳光私募信托产品有不少限制,如果转为券商则可以发行券商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业务范围现在很广泛,有利于公司产品的多样化;第三是券商的公信力较高,能增强客户的忠诚度。
昂诺投资胡红伟认为,就阳光私募来说产品发行一般通过银行或者券商,而跑道则是完全依赖券商,这些成本的支出是阳光私募的一项重要支出。如果证监会允许私募基金转变为证券公司,那么从成本上就降低很多。另外,如果转变成证券公司,对于公司的客户拓展也将带来更大的便利。最终,阳光私募将演变为以资产管理的主要经营项目的证券投资机构。
去年底证监会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规定》拟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龙赢富泽投资总监童第轶表示暂时还没有打算转为证券公司,但是相信资金规模很大的阳光私募有意转为券商或者发行公募基金产品,毕竟券商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产品的认购门槛较低,前者为5万或10万,而后者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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