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网店实名制能否真正发挥作用?
有人质疑实体店办了营业执照尚不能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店如何保证?也许网店实名制无法完全杜绝不良行为,但这是一个信号,作假的成本和 风险都大大增加。
以韩国为例,从2005年推行实名制以来,韩国所有电子交易网站均已引入实名制。网站要求注册者填写居民登录证号码进行即时认证,伪造的号码将 无法通过全国联网的身份验证系统。通过这些真实的身份信息可以追踪到每一个注册者的最新居住地址和手机号码。
那么,对管理部门而言,如何在长远利益和循循善诱之间取舍,保证网店实名制的实施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效率损失呢?
第一,实施网店实名制的目的是规范,而不只是收费式的管理。
网店实名制的最终目的应该是净化网上交易场所,打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马甲”行为。以韩国为例,除推行实名制以外,还成立了电子商务Cye.com.cn监督机构 来监管网络交易,事先对网店进行信用分级管理,事后处理消费者举报、调解投诉。该机构按照网店的交易量、遭投诉情况等25项指标,将所有网店划分为零至三 共四个信用等级,提示消费者。对于从事欺诈的网店或网站,会以最快的速度将其关闭,而对于一般性投诉,则会予以调解。
第二,即使非要收费,不同卖家也应区别对待,给予扶持和便利。
其实,工商总局已经表态,注册规定并非“一刀切”,有两种形式供选择,一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二是向网络商实名登记,即交易平台。这其实为今 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留下了可弹性操作的空间。比如,可以要求大卖家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并缴税,而一些交易量不高的个人卖家,可以直接交给网络商管理。而就 实体经济而言,在纳税方面,各地均有不同的优惠政策,起征点也各有不同。因此,什么才算“大卖家”,监管部门应该多听取各方意见,出台相关优惠措施。另 外,注册手续应该尽量简便,不为经营者增加太多负担。
如此说来,网店实名制并非完全不可行,只是应该权衡利弊,多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考虑。而对于经营者们来说,规范经营是大势所趋,与其一味恐慌和抵 触,不如尽早练好内功,方能在变化来临时利于不败之地。(文章作者:孙晓菲 中国三星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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