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主动介入监管
据《长江日报》报道,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阿乐意干果店老板陈爽,近日在沌口工商所领到全国首张加注网址的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2009年,陈爽在沌口街开了一家干果店,并在淘宝网上注册“武汉阿乐意干果店”店铺,经过一年多运作,网上交易涉及全国各地。
武汉开发区工商分局根据《办法》,本着“先期试行”原则,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交网络域名证书并加盖公章确认,工商部门网上核实后,在实体营业执照上加注网址,网店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据了解,加注网址均被工商部门收录,可在互联网上实时监控。
工商人员介绍,买家在网店首页可找到其登记注册号,辨别店铺真假,若遇到网购纠纷等,可“按图索骥”,向颁发执照的工商部门直接投诉。据悉,这样的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将在武汉开发区全面推广。
记者获悉,目前扬州市已建立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监管平台,通过前期梳理,全市已有1022家网络经营者进入工商部门的数据库。
网购维权成本将降低
在过去,一旦消费者在网购时和商家产生消费纠纷,在证据调取上,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网络购物程序过于简单,是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很多用户在与商家产生纠纷时感到束手无策。其中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很多卖家是个体户,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而网上商店特有的虚拟性,使得工商部门无法出面上门解决问题。
如今,《办法》的出台将促使工商部门主动介入监管网购行为。这将使消费者获得更多保障,即使发生网购纠纷,消费者在处理过程中,也可以降低维权成本。
根据将于7月1日实施的《办法》,北京崇文工商分局近日发布消费提示,为了避免权利被损害,消费者今后在网上购物时,一定要签订电子合同。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信誉好的网站,因为此类网站一般都具备了安全的交易支付工具,有正规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等,能保证网上购物安全和纠纷投诉容易解决。消费者要尽量选择信用度高的卖家交易,但也不能盲目相信星级,因为有一些卖家存在刷信用的行为。据了解,《办法》对电子合同的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网店和网站提供的电子合同要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以电子合同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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