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杠杆“淘汰”代购商家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调整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免税标准主要是为了对逃税的商家进行打击,不会对正常进境个人物品带来不合理负担。
“按照大多数个人邮递物品适用10%至20%的进口税率计算,收件人需缴纳税款一般仅在50元至200元人民币之间。”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税收要求是可以承受的。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以“个人物品”名义进口的货物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后则将不再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又因其属于非正规货物来源渠道,对消费者无法提供售后保证,因此将逐步在市场中遭到淘汰。
但不少卖家认为,由于网络经营具有店小、利微的特殊性,网购商品如果按照正常渠道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成本和税负将很难承受。“既然网店在办执照、缴纳营业税方面都与实体店有所区别,进口关税是否也能享受一定优惠?”一位淘宝卖家在论坛上发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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