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随着团购网站的异军突起,网络团购成为一种时尚的消费模式。然而,网络团购在带来便利和实惠的同时,也让一些消费者掉进“团购陷阱”。昨日,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今年有关网络团购的消费投诉激增,去年全年相关投诉仅有16宗,但今年1~5月就达到64宗。为此,市消委会专特别提醒消费者团购陷阱多,消费需谨慎。
团购价没座位
正常价就有
团购消费者在实际消费时,商家经常以节假日不能消费或需要提前预约等限制条件;许多团购顾客投诉,消费时经常会遇到多次预约不成,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较差的情况。
徐小姐是到深圳的旅客,在来之前在网上购买了某KTV的团购券,准备去唱歌,结果该KTV说节假日不能使用团购券,但该券没有任何在节假日无法使用的说明,徐小姐就是为了“五一”来深圳玩才购买此券。朱先生来电投诉称,他在网站上支付118元团购了某店的套餐,之后一直打电话要去消费,可该店总是以没有座位为由说不能消费,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以正常消费价格预订就有位,对此,朱先生很气愤。
团购券168元
团费另收1000元
低价是团购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但实际消费时却要绑定额外消费或产生隐性消费项目,事先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一名消费者今年2月份在某团购网以168元每张的价格购买了4张港澳4天3夜双人游贵宾券,共计672元。消费者于2011年2月15日收到贵宾券,并打券上的旅游接待电话。工作人员告知深圳市户籍人口不可享用该贵宾券,若要享用该贵宾券每人需另外加收团费1000元。但是,此项收费并未在团购网网站反映也没有在贵宾券上注明。
付款容易
退款被“踢皮球”
消费者团购时付款往往很容易,但需要退款时多数网站的退款条件都相对苛刻,或者网站与商家互相推诿。例如,一位消费者在某团购网购买了“仅售78元!原价888元玫瑰缘个人写真套餐”,在网上获取验证码后,多次与该套餐的主办婚纱摄影进行预约拍摄时间,却总是被告知预约期满,最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与团购网进行退款,但是团购网却迟迟不肯退款。
消委会提示:
团购要留意“消费限制”
针对团购消费投诉激增的现象,市消委会专门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团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充分了解团购网站的权责及消费保障。进行团购前,消费者要充分了解产品及服务的内容、换购条款及细则等,同时还要了解团购网站的私隐政策、免责声明、联络方式及退款安排等。
二是选择有信誉、口碑好的团购网站,优先选择已长期正常运行的并且有信用评价和保证机制的交易平台。
三是支付方式不要选择“即时到账”,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实时到账方式,因为这种方式第三方不负责监管,风险极大,建议选择货到后由第三方监管划转或货到后由消费者现金或刷卡付款的方式交易。数额巨大的团购要谨慎,一定要使用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的方式,或要求货到付款,不要将巨款通过网银预付给对方。
四是要了解和留意“消费限制”。团购前消费者应了解和留意是否存在各种消费限制,比如是否存在“限制午市”,“节假日不得使用”等限制,以免造成纠纷;同时对于需要预约的商品和服务,应尽快预约,以免错过有效期。此外,出现纠纷,要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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